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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请停止堕胎残忍行为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Wivi    时间: 2014-1-10 16:14
标题: 请停止堕胎残忍行为


1994年英格兰的尼古拉斯•费思克等人在英国的《柳叶刀》杂志发表题为“对子宫内针刺做出反应的胎儿液体中的可的松和β-内啡肽”论文,证明胎儿可以感受疼痛,而且时间是在19周以前。费思克的研究证据有两个。其一,在对19周胎儿的实验中,胎儿受到针刺感到疼痛后会退缩。其二,成年人在感到疼痛时会分泌两种紧张激素,可的松和β-内啡肽。而胎儿在感到疼痛时所提取的血样中也发现了这两种疼痛紧张激素。此后,德国的帕奇医生也发现,孕16周的胎儿也有类似的对疼痛的反应。 此后,1997年6月27日加拿大多伦多大学的神经学家保罗•拉纳利在向美国俄亥俄州司法委员会出具的一份名为“疼痛、胎儿发育和成形胎儿流产”的报告中称,脊髓丘脑系统在约12-14周时就完全发育成熟。而这个系统能通过身体的疼痛受体(感受器)把疼痛信号传达到丘脑。尽管这时胎儿的神经信号传导还缺少到达大脑皮质的电信号,但丘脑也已经能感受疼痛了。
然而,目前我们对包括7个月(30周)胎儿在内的无数的孕20周后的胎儿的无论是流产还是引产,根本就没有考虑到胎儿还有疼痛的感受,既不会测试胎儿的疼痛,也不会对胎儿使用麻醉剂或止痛药。尤其是引产。引产用的是称为利凡诺(依沙吖啶)的药物,该药物是一种强力杀菌剂,最初用于外科清创,皮肤、黏膜等的清洗和消毒,后来通过动物实验证实,利凡诺对离体和在体子宫都能刺激其收缩,因而被用作引产药物。引产时的做法是用一根较粗的腰穿7号针从腹部穿刺入羊膜腔,注入利凡诺。子宫收缩活生生的让胎儿被排出,那些“未来”的孩子,就这么在剧痛之中死去..




请停止堕胎的残忍行为!!

作者: ann    时间: 2014-1-10 19:42
如果有天,我们被告知自己将被杀死,却没有选择的权力,没有反抗的力气,我们会如何?朋友们,请换位思考,站在胎儿的角度想一想,我们还要继续残忍的杀戮吗?--请停止堕胎的残忍行为!!
作者: Wivi    时间: 2014-1-11 10:18
ann 发表于 2014-1-10 19:42
如果有天,我们被告知自己将被杀死,却没有选择的权力,没有反抗的力气,我们会如何?朋友们,请换位思考, ...

对啊!! 请堕过胎的女人将心比心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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