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九七一年十月,在「洛伊对韦德」(Roe vs. Wade)案之后,二百二十位杰出的医生、科学家和教授联署,向高等递呈一份顾问摘要(此类档案乃是就某法律问题向法庭提出建议)。他们向法院说明,现代科学已经证实了人类生命是延续的,未诞生的孩子,从受孕的那一刻起就是一个人,应该和其母一样,被视为人。这份文件的要旨是「说明现代科学(胚胎学、胎儿学、遗传学、产期学,与所有的生物学),都清楚而肯定地证实:未诞生的婴儿确已是个人。」
例如,「在第七个星期的时候,(未诞生的婴儿)已具备成人所有的外部特征和内部器官……大脑的构造已如成人的脑,送出脑波,指挥其它器官的功能……心脏稳定地跳动,胃部产生消化的汁液,肝脏制造血细胞,肾脏也开始活动,从小孩的血液中抽取尿素……手臂和身体的肌肉已经在运动。第八个星期之后……足月的婴儿所具备的每一样构造都已齐全。」毫无疑问,这份文件用科学事实证明了人的生命是开始于受孕之时。
一九八一年,美国国会对「人类生命从受孕时候开始?」这个问题举行听证会,国际名科学家出席一个参议院立法委员会,哈佛大学医学教授洛兹,科拉罗多州大学医学院的鲍斯(Watson Bowes)博士,宾州大学医学院的庞基凡尼(Alfred Bongiovann)博士,迪米而(McCarthy De Mere)博士(是一个开业的医生,也是田纳西州大学的法律教授),世界有名的遗传学家李居讷(Jerome Lejeune)博士(是法国巴黎迪卡大学的基础遗传学教授),美奥诊所医疗遗传学系的主任高登教授,都证实说:人的生命开始于受孕之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