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在一个佛教网站看见关于堕胎的说法,感觉很正确,请广大女性朋友自重.
当今社会,五毒炽盛,众多有情以恶缘故广行十恶。据其中以杀生恶业果报最重,而杀生中尤其严重的是堕胎,净空法师。。。。佛在《佛说长寿灭罪护诸童子陀罗尼经》经中讲到“行此恶业当堕阿鼻地狱,无有休息。四面铁墙上安铁网,东西四门,有猛业火,上火彻下,下火彻上。从劫至劫,罪人肢节,常出猛火,复有铁鸭,啄食其肉,或有铜狗,咬啮其身。罪人遍身,有大铁蛇,其毒苦痛,甚于猛火,或从口入从眼耳出,周匝缠身……。杀胎之人,当受此苦,我若妄说,不名为佛。”
毒蛇猛兽以其本能尚爱其子,守护抚育。而生为人身却做此大恶之业,实为骄横之习和不懂因果之理。更有人说:怀孕三个月前堕胎没有罪过,因未成人形。此说为邪见,如未成人形则不算是人,那只有身体全具者算人,当今世界上的残疾人,也应该可以随意杀害并且没有罪过。
佛在《佛说父母恩重难报经》中讲到:阿难汝今谛听,我当为汝,分别解说:母胎怀子,凡经十月,甚为辛苦。在母胎时,第一月中,如草上珠,朝不保暮,晨聚将来,午消散去。母怀胎时,第二月中,恰如凝酥。母怀胎时,第三月中,犹如凝血。母怀胎时,第四月中,稍作人形。母怀胎时,第五月中,儿在母腹,生有五胞。何者为五?头为一胞,两肘两膝,各为一胞,共成五胞。母怀胎时,第六月中,儿在母腹,六精齐开,何者为六?眼为一精,耳为二精,鼻为三精,口为四精,舌为五精,意为六精。母怀胎时,第七月中,儿在母腹,生成骨节,三百六十,及生毛乳,八万四千。母怀胎时,第八月中,生出意智,以及九窍。母怀胎时,第九月中,儿在母腹,吸收食物,所出各质,桃梨蒜果,五谷精华。其母身中,生脏向下,熟脏向上,喻如地面,有山耸出,山有三名,一号须弥,二号业山,三号血山。此设喻山,一度崩来,化为一条,母血凝成胎儿食料。母怀胎时,第十月中,孩儿全体一一完成,方乃降生。若是决为孝顺之子,擎拳合掌,安详出生,不损伤母,母无所苦。倘儿决为五逆之子,破损母胎,扯母心肝,踏母跨骨,如千刀搅,又仿佛似万刃攒心。如斯重苦,出生此儿,更分晰言,尚有十种大恩:
第一、 怀胎守护恩;第二、 临产受苦恩;第三、 生子忘忧恩;
第四、 咽苦吐甘恩;第五、 回干就湿恩;第六、 哺乳养育恩;
第七、 洗濯不净恩;第八、 远行忆念恩;第九、 深加体恤恩;
第十、 究竟怜愍恩。
佛在此已明确说明胎儿成长的过程,如果没有生命的存在,那么胎儿如何可以成长,因此从母亲受孕之时起生命就开始他的旅程。佛指出孩子和父母有四种缘:报恩、报怨、讨债、还债,没有这个关系,他不会来。如果他是来报恩的,你把他杀了,下一生就结冤仇了;如果是来报仇的,你把他杀了,仇恨就更深了。堕胎不仅今世要受病痛短命之报,来世要在地狱中受无量痛苦,以后即使恶业减轻后从地狱出,亦要受被杀、短命、多病等种种不如意,在如此恶境中彼此又相互结下恶缘,如此相互杀戮、冤冤相报永远没有结束的时候。
如此众生轮回之苦,唯佛一字能免。佛经中言:世间有二种人甚为希有,如优昙花难可值遇。一者不行恶法,二者有罪即能忏悔。如是之人甚为希有,能至心于上师三宝前忏悔。并依上师三宝开示如法修持则可免此恶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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