全国每年流堕胎13,000,000次,总数相当于北京和上海人数的总和。,堕胎在中国就像进餐厅吃顿饭一样随便,只要你找个男士陪同,大小的医院都愿意准备好药物和夹具,热诚为你服务。
美国关于这个堕胎的权利,争论得比较激烈,反对堕胎的人士认为,精子与卵子的结合,生命已经存在。已经具备了人类的大多数特征,应该视同为是一个合法的公民了。随便堕胎,就是随便剥夺了另一位公民的生存权利,这样是违背宪法的。而赞同的人则认为,如果父母双方至少有一方不希望胎儿来到这个世界上,如果不把他(她)流掉,那等待他(她)的将是不幸的人生,这样的做法对新生胎儿来说,是不负责任的。
每个人都可以选择自己的生活,都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,作为性活动的主体,既然不愿意胎儿来到这个世界上,那就应该戴上套子。如果是避孕意外失败,那就意味着错误已经形成了,性活动的主体不管愿意还是不愿意,都必须对这样的过错承担责任。也许胎儿来到这个世界上是一个错误,但我认为,这只是他父母和旁人的看法,也许他本人是愿意来的这个世界上的,他应该拥有这个权利,他的这个诉求必须得到尊重。


各位看了上面的图片,吓坏了吧?小胳膊小腿,一截一截的,血淋淋的,很可怕,很恐怖!!而他(她)的亲生父母就是杀了他们的刽子手。这里奉劝大家,谨慎避孕,严格戴套,一旦怀了孩子,千万不要流掉。不管光荣也好,耻辱也好,让他(她)作为一个完整的人,合法地来到这个世界上吧!
停止屠杀,救救孩子!!